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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

来源:宁夏日报 2024.07.11

7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已正式启动,全区计划征集实习岗位1万个以上,为暂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尽可能多的过渡性就业岗位。

今年,我区组织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

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时间为1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给予基本生活补贴,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一类区,每人每月2050元;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900元。各市、县(区)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8月5日起,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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