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持续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青年发展型、儿童友好型社区和城市。
主责单位 自治区民政厅、团委、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妇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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