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着力提升县区综合实力,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开展强县强区评选活动,支持县区创建“全国百强”、“西部百强”,力争县域经济占比超过52%。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4年3月底前出台强县强区评选活动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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