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巩固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等新兴市场,实施开放型经济主体培育壮大计划。
  
主责单位 自治区商务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宁夏贸促会,银川海关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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