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主责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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