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任务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和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力度,积极推广利用绿色技术,推动垃圾发电地级市全覆盖。
  
主责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
配合单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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